明末:第四天灾千里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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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章 弓骑对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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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迪斯不可置信的捂住自己的脖子,同时,身体也彻底失去平衡,跌落下马。

他眼中带着浓浓的不甘心,难道自己苦练的这身武艺,竟然毫无发挥空间的余地,就要这样默默无闻的死去了?

虽然喉管都被射穿,身受致命伤,但阿迪斯却一时没死,竟然是强撑着身体,试图站起来。

他双眼布满血丝,额头青筋爆起,看起来十分狰狞可怖。

圆睁的双眼,倒映出那些惊慌逃窜的老弱妇孺。

生命的最后关头,他懂了,他明白了这些明军为何宁愿顶着弓箭,甚至用战友的尸体当盾牌,也要冲出堡外。

这些明军,竟然在不计伤亡的保护这些明国的老弱妇孺。

简直是疯子!

他想,这些老弱妇孺中,一定有这些明军的家人,不然根本无法解释这些明军为何会如此悍不畏死。

想到这里,阿迪斯竟然回光返照,以将死之躯重新站了起来。

他神情可怖的瞪着那个瘫坐在不远处的小女娃,随即握着手里的马刀,向她缓缓走去。

他咧开嘴,露出一个无比恐怖的笑容。

这个小女娃娃,又会是哪个明狗的女儿呢?

一想到那不知名的明军会因为这个女娃的死而感到痛不欲生,一辈子都要在悔恨和痛苦中度过,他的身体就仿佛得到了莫大的力量和勇气一般。

他的脚步突然加快,眼珠几乎要撑爆眼眶,那被弓箭射穿的喉咙,发出一阵阵令人毛骨悚然的咕噜声,宛若一头临死反扑的猛虎。

然而,才刚走了几步,他忽然感觉到腰上出现一股巨大的拉力,还没等他想明白怎么回事,他便被刘烨的战马拖拽了出去。

正策马奔腾的刘烨啐了一口,怒骂道:“狗娘养的东奴,死到临头还想祸害人,不是喜欢把我明国百姓当牲口一样套吗?让你也尝尝这种滋味!”

说着,刘烨用力拽紧了手中的绳索,只听到一阵噼里啪啦骨骼断裂的声音响起。

刘烨看了一眼那个倒在血泊中的鞑子马甲,又看了看Judy的尸体和不远处惨死的老者,神色阴沉,他回头朝夜袭寡妇村大喊:“带那个女娃回堡里,把门关上,等我回来!”

刘烨将那阿迪斯拖行了好一阵子,便丢下绳索,留下阿迪斯宛若死狗般的尸体,随即朝着仅剩的两个鞑子骑兵冲去。

剩下的两个清军马甲,见到那阿迪斯中箭的一刻,便马不停蹄的往回跑了、这是他们两个从开战前就商量好的。

这阿迪斯平日性格就极为暴躁凶悍,两人私底下对他颇有怨言,见他惨死,两人反倒是有些幸灾乐祸,心情莫名的舒爽。

那清军马甲回头看了一眼骑马追赶的刘烨,和同伴说道:

“那明狗还在追,真是不知死活!我观他装备精良,应该是个小旗或者总旗一类的官儿,要不要回头砍了他的脑袋向主子邀功?不然阿迪斯死了,咱们也没法向额真交代。干不干?”

另一个清军马甲没有太大犹豫便说道:“干了!”

这个时期的清军都是敢打敢拼,对自己的武艺极为自信。

这些女真男子从十岁起就要接受马术和弓术训练,每三年进行一次考核,艰难残酷的训练和身经百战、大浪淘沙的经历,就是他们敢打敢拼的底气所在。

更何况,说到底清军这边两人,明军那边只有一个,他们也确实没道理怕刘烨。

不过他们显然小瞧了刘烨,因为像他们这样的百战精锐,刘烨已经杀了二十个。

再算上刚才射杀的巴牙喇,就是二十一个。

刘烨的视力本身就极好,这几年又刻苦训练,在弓术上造诣颇深,又经过几次血战,他早已蜕变为一名出色的夜不收。

刘烨的战争经验丰富,他明白,在这种弓骑兵对决中,往往是追人的那一方更有利,于是早就调整好了身位,紧紧跟在那两个鞑子骑兵后面,不肯给他们调转马头的机会。

为何追击的一方更有利?这是因为追人的那一方只需要向前射箭,就能对敌人造成威胁,而被追的那一方,却要转过身再进行观察和射击,这种姿势不易发力,准头容易下降,若是骑士马术不精湛,还有跌落下马的危险。

那两名鞑子兵也算是经验丰富,知道这样下去吃亏,于是开始斜线跑圈,尽量减小自己被射中的概率,同时也能给自己创造射击的机会。

然而刘烨算准了距离,早已弯弓搭箭。

弓如霹雳弦惊,只听到‘咻’的一声,前方一个马甲闷喝一声,便跌落下马,在雪地上翻滚了数圈。

高速运动的移动靶很难打,这一箭事实上具有一定的玄学成分,但这也是拜刘烨平时练弓所赐。

刘烨牵着缰绳,对胯下马道:“黑星,踩死那畜生!”

刘烨胯下的这匹黑马是两年前从鞑子手里缴获的,当年他夺了七匹战马,因为实在是养不起,就卖掉了三匹,又拿出三匹做一些官场上的人情世故,只保留了这匹自己看得最为顺眼的黑马。

因为这匹马身上有一颗类似五角星的伤疤,刘烨便给它取名为黑星。

黑星与刘烨颇有默契,仿佛也听得懂人言,当即改变了方向,在那落马的鞑子兵胸口上狠狠踩上一脚,便是没死也绝对动不了了。

剩下的那个清军马甲被吓破了胆,这明军的箭法怎会如此犀利?

失去了可以依赖的战友,他心中的勇气已然消失的无影无踪,只是疯狂地抽打着胯下军马,向东北方向的树林逃窜。

刘烨再次弯弓搭箭,那清军马甲就听到耳边传来凌冽的破空声,已是吓得三魂去了两魂,六魄丢了四个。

但这箭没中。

刘烨又陆续张弓,连射了五箭,却是无一例外的都没有射中。

那鞑子宛若被上天眷顾了一般,所有箭都远远的躲着他,无论刘烨怎样瞄准,却始终射他不到。

连射六箭,刘烨胳膊抽筋一般的发酸。

这缴获的清弓好用是好用,威力也大,就是实在太重。

刘烨强撑着发酸的胳膊再次射了一箭,这次倒是没有再玄学,而是结结实实的射中了那骑在马上的鞑子兵,但这箭的力道却是有些疲软了,似乎没有射的太深,那鞑子兵忍着痛苦,依旧策马狂奔。

忽然间的,前方那个鞑子兵用胡语凄厉的嚎叫了几声,刘烨心里有点发虚,他已经追的比较深入了,前方又有树林,不晓得会不会在里面碰见鞑子大部队,于是谨慎的放弃了追击的想法。

刘烨找到了先前射杀的那具鞑子兵尸体,将他扒了个干净,还在他贴身的包裹里找到了一些碎银子,掂量了一下,估计能有个十几两。

刘烨冷笑一声,清兵素来有私藏银子的传统,这点倒是还真像游戏一样,打怪爆金币。

刘烨本想把这鞑子兵的战马也牵走,但不知那马儿跑到哪里去了,刘烨有些可惜的摇了摇头。

随后,刘烨便抓起那金钱鼠尾辫,准备将他的头剁下来。

大明的军功评定一向是以实物为准,其中又以东奴的首级最为珍贵,自己杀了两个,再算上被玩家弄死的那个倒霉蛋,今天共斩获三级。

有了这三颗首级,理论上刘烨可以直接晋升为总旗,甚至是试百户,就算军功被抢,至少也能换些银子来。

但是以现在辛乡地界的形势看来,这军功一时半会儿变不了现,不过也并不妨碍刘烨割首级。

大不了先囤着呗,反正这玩意儿拎着也不费事。

多贴心啊,还自带个绳,生怕你不好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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