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日烛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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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章 他死得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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月光流过刀脊,和未干的血迹混在一起,滑落刀尖,凝成一点雪亮的光,像一小簇燃烧的火,分不清是血的赤红,还是月的青白。

他指掌轻动,翻来覆去地端详着刀,眯起眼,嘴角挂着冷笑。仿佛要将这凶器里藏着的每一丝凶戾都逼出来。

“好朋友啊,越发觉着你亲切哩。”鹿沉低语。

他用布仔细擦拭刀上的血污,直到刀身干净,才小心归入鞘中,免得反光暴露行踪。

说是好朋友,这样的“好朋友”他腰上足足挂了五把,全是自捕快手中抢来的。若卷了刃,就随手丢掉。

鹿沉蛰伏树下,天外穹窿墨染,山中林莽如渊。他成为深渊中的墨迹,墨痕中的渊薮,足以吞噬一切光。

擦拭刀身时,脚下死死踩住一具残躯,身体还在抽搐,用尽最后力气颤抖着。

喉咙被一刀割开,血沫和气息混在一起涌出,若非如此,想必能发出震动山林的惨嚎。

露出的面容上瞳孔涣散,残留的光彩里,填满了痛楚、绝望和一片空茫。

鹿沉抬起另一只脚,踩在他的眼睛上,无声而重地碾。

随着温热血腥的液体流干,颤抖终于渐渐微弱下去,归于永久的死寂。

鹿沉用刀鞘挑起一点泥土,洒在尸体脸上,算是掩埋。

眼下是绝境,每一分体力都珍贵无比。他觉得自己算是仁至义尽了。

也不知道你做了什么恶业……亦或者本无恶业。

只是,我不想死。

他挣扎着站起身。比起午后在秦府那场恶战,身上的伤似乎又重了几分。

干涸的污血浸透了单薄的衣衫,体力也随着鲜血流失了大半。所幸血已经止住,没滑向更糟的境地。

身体状态很糟,但更糟糕的是精神,它比身体更早一步逼近了极限。

五个时辰前,老畜生被鹿沉摔成肉泥,接着又打死十数人,伤几十号人,冲破围追堵截,来到街头。

趁着街市混乱,他总算有了喘息之机。

逃亡之初,头疼得像火烧,精神绷紧到了极点,每时每刻不是动手杀人就是在想下一步,忙得停不下来。

成功逃脱,稍微松懈下来,那火烧般的头疼反而消失了。

可随后,他竟十分怀念那份头疼了。

事实证明,头疼时只有头疼。头不疼时,浑身上下,没有一处不痛、不累、不酸、不冷。

难道……那头疼代表着某种力量?是它源源不断给自己提供体力、耐力、反应和恢复力?一旦失去这力量,身体立刻就要垮掉?

如果真是这样,这力量得用在最紧要的关头才行。

想过怎么逃出生天。既然杀了捕头捕快,四通八达的官道无异于死路,只有钻山一途。

鹿沉一头扎进了这座险峻的“望陋山”,指望山中崎岖嶙峋的地形,能为自己多挣三分活命的机会。

地形确实起了作用。逃到这里,只遇上三个追兵。

地形又没那么有用。这三个追兵都是单独撞上的,个个身手了得,难缠得很。

“大约是秦家江湖重金网罗的‘高人’,秦子尘的那些个‘明师’吧。”

鹿沉能够肯定这点,三张面孔依稀熟悉,只是熟悉之时,总是趾高气昂,而非如今的一副死样。

“高人?嘿,原来倒也没我高啊。”

他身高九尺,按前世的算法,超过了两米。这么一比,这些“高人”大概个个超过一米四,比郭靖郭大侠,也足足多出个“明”字。

一米四确实不矮,和他们动手时,鹿沉不得不格外小心,头疼也如约而至。到目前为止,他头疼了三次,这座不起眼的望陋山,也就多了三具冰冷的尸体。

还有多少追兵?

我还能杀多少?

秦子尘呢?

我有机会杀了他吗?

不知道啊。

真不知道啊。

难道顿悟真我才一天,就要死了?

可奇怪的是,心里竟没有半分后悔。

鹿沉想起曾经的自己,感觉有些陌生。

话说回来,我不是已经麻木接受现实的公司牛马了吗?

我不是掏空了父母几十年积蓄,又把未来三十年八成的收入都献给一套房子的奴隶了吗?

若论麻木,谁比我更麻木?

若论当奴隶,谁比我更合适?

可是我……

想到今天的所作所为,一股难以言喻的兴奋猛地从心底炸开,瞬间流遍全身。死期或许迫在眉睫,但鹿沉心里没有半点颓丧,只有一种平静的坦然,和一股灼热的期待。

他终于明白了。

他明白了,照常理,像他这样的穿越者,本该用异世界的见识碾压一切,占尽好处。可他有什么本事?在和平年代都活得窝囊憋屈,凭什么一穿越就能呼风唤雨?

所以,真正珍贵的,不是他这个穿越者,而是穿越者的灵魂在这个世界经历的一切,所淬炼出的那份属于牛马奴隶的愤怒与不甘。

因为经历过这愤怒,经历过这不甘,一旦被唤醒,就再也不是那个对麻木和匍匐过于熟练的社畜,而是此刻这决死无悔、奋起反抗的模样!

他终于想起来了。

他想起来了,小时候身体瘦弱,常被欺负。有一天鼓起勇气,把欺负他的人推倒在地,从此再没人敢小看他,那一晚睡得真香啊。

岁月流逝,他学习、毕业、恋爱、工作……竟然把那种感觉忘了,忘了那份美妙,那份畅快——竟然背叛了当年那个勇敢的自己!他妈的,我这混蛋!

“对了,让我想想……之所以穿越……好像是因为熬夜加班,精神恍惚,撞了‘大运’。”

“那还真是……”他咧开嘴,露出一个染血的、近乎狰狞的笑容,“死得好啊!”

……

翌日破晓。

“昨晚三更动的手,这小子没睡,怕是还藏在山里呢。”

许冬枝蹲踞尸体前,青葱玉指于残躯拨弄来去,不顾罗裙沾染泥淖,亦不避尸骸腐臭,一双眸子亮得惊人。

她伸手抚开死者面上尘土,又抓了一把,重丢回去,“你们瞧,他还讲究入土为安哩。”

左右两边侍立着的,是脸色铁青的秦子尘和他府中的“高手”。

所谓高手,是已死的秦老头眼里的高手。如今,连秦子尘自己也心知肚明,他这些老师,大多是江湖三四流人士。

秦子尘早在念灯燃起之后,就和他们交过手。他们的真实斤两,大多和他只在伯仲之间,拉不开太大差距。

过去,这样的战绩足够秦子尘自诩武学天才,年轻翘楚。如今才恍然大悟,师非良师,弟子亦非良材。哪怕有本事在州府开武馆授徒的人,亦不会甘心屈就在这座南中县邑,做那鸡头。

昨天秦老头子为了避人耳目,特意在一座偏僻宅院里构陷鹿沉。他那些“高手”都没带在身边,才让鹿沉逮到机会,杀了个痛快。

秦子尘听到噩耗,先是嚎啕大哭,继而暴怒如狂。立刻亲自带人,并请上了许冬枝,循着踪迹追到望陋山上。府中大批家丁健仆围住了山脚,他自己则带着十来个“高手”上山搜捕。望陋山纵横几十里,十来个人要搜山,自然无法抱团,加上都小看了鹿沉的本事,便各自散开搜寻。

谁料一夜过去,非但没能抓住鹿沉,反而让这小子接连干掉了五个……不,恐怕不止,也许还有尸体散落山中,没被发现。

“果然没猜错,是‘沸心血’……”

许冬枝喃喃自语,站起身来。

“若非靠这股霸道的爆发心力,他很难拼得过这些修炼多年的念灯境。先格开长剑锋芒,小腿挨了一记钩戳脚,用刀柄砸头,暗手偷袭腰眼……动如雷霆,下手真是又快又狠。”

她推测着战况,宛若亲自目睹。又像被什么困惑住了,纤手托着下巴,侧头思忖:

“沸心血心力霸烈,威力惊人,厮杀厉害,也在情理之中。关键在于,他怎么能用得这么勤?一天之内用了好几次,收发自如,不见半点衰竭虚弱的迹象?”

“莫非……是天生泥丸宫异常壮阔……绝世之资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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